理事长职责:
理事长经会长会议提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罢免,任期与同届会员代表大会同样年限。履行以下职责:
1、对会长负责,团结商会全体会员遵循国家法律、法规,履行商会章程,促进闽粤经济发展;
2、牵头办公室制定商会工作方针、任务;
3、协调各部门贯彻、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;
4、负责召集理事会,审议商会各项重要事项;
5、代表商会对外签署文件。
(会长)轮值常务副会长职责:
(会长)常务副会长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罢免,任期与同届会员代表大会相同。轮值常务副会长由常务副会长按每季度轮值。(会长)轮值常务副会长履行以下职责:
1、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,轮值主持商会日常工作;
2、代表会长主持会长办公会议。
监事长职责:
监事长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罢免,任期与同届会员代表大会相同。监事长履行以下职责:
1、领导监事会依商会规章对商会财务、选举等进行监督;
2、领导监事会对商会所有成员可能违反商会规章、侵犯商会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及时纠正,可视情节及影响提出处理意见。
副会长职责(副会长若干名):
副会长经理事长提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或罢免,任期与同届会员代表大会相同。履行以下职责:
1、对会长负责,认真完成会长办公会议赋予的工作任务;
2、协助轮值常务副会长贯彻执行商会各项决议。
秘书长职责:
秘书长经会长会议提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罢免,任期与同届会员代表大会同样年限。履行以下职责:
1、对会长、理事长负责,在轮值常务副会长领导下,处理商会日常事务;
2、负责协调商会各工作部门工作,贯彻、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。
办公室职责:
1、对会长、理事长负责,在轮值常务副会长(秘书长)领导下,负责商会日常后勤保障工作,为商会各部室开展工作提供综合服务;
(1)负责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;
(2)撰写本会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商会内部工作制度等;
(3)文件的收发,登记,归档工作;
(4)负责本会公章的管理。
2、负责商会财务工作,认真执行商会财务规定;
(1)对本会重大活动提出财务预算、决算报告,并向会长办公会议报告;
(2)负责本会财务章的管理,并对财务人员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;
(3)建立完整规范的财务制度,定期向会长办公会及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。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;
(4)每季度一次,向会长办公会议提交商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;
(5)日常会务支出5,000元以下由轮值常务副会长(秘书长)审批;5,000元至10,000元由理事长、轮值常务副会长(秘书长)共同研究决定;10,000元以上由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;
(6)以本会名义参与的公益事业(捐款、捐赠、捐献等),须由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;
(7)理事以上人员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患病住院或丧事,本会出面派人(秘书长以上)到场(外地的致电)慰问,其慰问品费用为500元以内;
(8)做好财务增收节支、开源节流工作。
3、做好商会的物品管理;
(1)本会的物品(办公设备、办公用品、活动用品、捐赠物品、书画等)统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,并登记造册、存档,建立办公设备档案,精心维护,正确使用办公设备;
(2)物品采购须有验收登记手续,并由办公室责成专人保管、发放;
(3)工作人员离开商会,需交回所领用的各类物品;
(4)负责来宾的接待工作,建立来宾来访登记制度。
4、完成会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。
宣传部职责:
1、在理事长、轮值常务副会长(秘书长)领导下负责商会的宣传工作,扩大商会的影响力;
(1)负责商会会刊、简报的组稿发放,与兄弟商会建立资料交流、信息沟通的渠道,建立广州与南安两地媒体合作关系,及时报道商会动态等。为扩大商会影响,提高商会知名度,充分利用高速短信网,做好各项宣传工作;
(2)收集、保管各种图片、照片、录像带、录音带等会议资料,并充分开发其使用价值。
2、负责建立并维护商会网站等交流平台,与各界保持联系,积极拓展商会业务;
3、协助做好各会员单位间的联络合作工作;
4、收集各地投资项目和企业动态、招商引资政策及投资环境信息,为闽粤两地企业合作发展服务;
5、负责编辑会刊,策划商会大型活动方案、撰写本会大事记等宣传工作;
6、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组织部职责:
1、在理事长(秘书长)领导下负责会员联络工作, 建立建全理事与会员联系网;
(1)负责会员发展、管理等组织工作;
(2)负责编制会员通讯录,加强与会员联系;
(3)负责会员登记表的归档保管工作;
(4)对会员提出奖惩建议;
(5)征求会员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。
2、负责会费收缴工作;
3、负责与各兄弟商会及各分会的联系合作;
4、了解各会员单位生产经营状况、需求,及时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,协助会员单位解决困难;
5、负责提出建议,组织策划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活动;协助筹集解决各项活动经费;
6、完成会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。
法律维权部职责:
1、对会长、理事长负责,在轮值副会长(秘书长)领导下,负责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维权服务,提供法律帮助;
2、负责聘请本会法律顾问事宜,并做好法律顾问与会员间的联系工作;
3、积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为会员提供法律援救;
4、负责会员普法宣传教育及法律咨询培训工作,增强会员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;
3、完成会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。